时间:2015-04-29 08:23:58
各有关单位:
自即日起,我局停止受理强制检验消防产品抽封样申请,有型式检验送检需要的单位,请直接与对应的国家级消防产品质检中心联系(联系方式附后)。
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
2014年6月22日
下一篇:国家级消防产品质检中心名录
监督处:025-86335412
法制处:025-86335422
技术处:025-86335432
宣传处:025-86335452
火调处:025-86335461
检测站:025-85479755
025-85479756
025-85476679
025-85479756
025-85476679